附件3“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毕业于 (学校),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参加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有: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将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2023年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4)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5)国(境)外同期毕业(2022年或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参加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7)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已退役1年内的。
本人郑重承诺,符合上述第( )款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若本人所言不实,愿承担包括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纳入诚信记录等在内的一切后果。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