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承诺书 报考岗位是否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是 / 否 )。 如果是,请写明属于以下“高校毕业生”中的第 条。并按照“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主要为: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扫描件。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退役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已阅知《承德市双桥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简章》、《报名注意事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按规定处理;本人已经周知《考场注意事项》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在考试时,保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违纪违规。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