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白河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报考岗位(县区):
1.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及监委会主任加10分;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现任在岗的民政协理员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受到安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安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符合条件1(需出具加分证明)
符合条件2(需出具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3(需出具表彰文件、荣誉证书)
符合条件4(需出具毕业证、退伍证、立功证书、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证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2、连同本表一并提交有效身份证、加分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以及认定证明。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2份复印件分别附本表后。3、加分申请表签名由本人手签(打印无效)。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