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党校(昆明市行政学院、昆明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学校)〔以下简称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是中共昆明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重要学校,为中共昆明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实行一个机构四块牌子。
一、职责任务
(一)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党校和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学校范围内各级各类学员教育培训,负责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开展全市党校(院)系统师资培训。
(三)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
(五)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市的重点工
作,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六)承办市委和市政府安排,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市级相关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
(七)开展同国(境)外和省内外干部教育培训、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八)参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校(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委党校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师资调配、学制设置和教学考评“五统筹”的合作办学模式,对9个县(市)区分校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208名(含行政管理人员编制46名)。核定管理人员编制2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9名,工勤人员编制14名。设常务副校(院)长1名(副厅级),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的副校(院)长1名(正处级),副校(院)长5名(副处级),校务委员2名(副处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1名,其中:正科级20名,副科级31名。
三、经费形式
财政拨款方式(全额)。
四、工作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万峰街16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