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仲恺高新区2023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
专业人才报考指南
一、关于资格条件
(一)年龄计算
岗位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7日。岗位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9月8日以后。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78年9月8日以后。
(二)学历、专业等问题
1.学历、专业。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
在职);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报名首日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6.应聘人员应如何选择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7.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应聘人员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
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回避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关于报名程序
1.如何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2.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与原件相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和本《报考指南》,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
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考生可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意愿和职业规划等提前选择报考岗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个人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5.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
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1.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如何参加考试或体检?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3.笔试如何安排?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4.资格审核应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5.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报名咨询电话:0752-26099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附件;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或到报名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