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一、关于招聘对象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答: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4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关于学历学位
3.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答: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答: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三、关于专业条件
5.考生应如何判断自己的专业?
答: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6.双学位的考生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的学历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依据。
7.考生应如何选择专业报考?
答:招聘职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8.考生若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答: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职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9.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答: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关于年龄和工作经历
10.招聘职位年龄条件如何计算?
答:招聘职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职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职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职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在1992年9月4日以后出生。
11.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
答:工作???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13.在企业工作,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
答: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五、关于考试体检
14.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答: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报名所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方可进入考场。
15.如果有效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答:如有效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和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16.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答: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
17.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答: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0月20日16:00后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向社会发布。
18.资格审核考生类别如何确定?
答: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聘职位面试名额(拟聘用名额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入围面试人员。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聘职位面试名额(拟聘用名额3倍)之外、拟聘用名额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C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19.资格审核的方式和时间如何安排?
答: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可留意相关网站通知。A、B类考生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留意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中的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20.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
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21.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
答: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从其规定。
23.哪些情况可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答: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关于港澳居民报考
24.哪些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答: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
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2)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第五条所列条件。
25.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如何报名?
答: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进行报考。
26.港澳居民在资格审核时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七、关于时间安排
27.此次招聘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9月4日10:00至9月8日17:00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2023年9月19日10:00后可网上打印准考证,9月24日笔试,10月20日16:00后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八、关于报名
28.如何报名?
答: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见公告附件4《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9.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如果为恶意报考的,如提交虚假资料、多次弃考、指使或煽动他人恶意报考等,一经发现将按照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0.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职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职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经认定属恶意报考的,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1.职位提交确认后能否修改个人报名信息、职位信息?报名需要缴费吗?
答:不能。报考人员在职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职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报名不需要缴费。
32.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
答:报考人员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职位确认前可登录网报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职位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4《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和职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
职位信息。33.如何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
答:2023年9月12日10:00后将公布各职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九、关于咨询
34.对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人员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0755-89252451(受理咨询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35.对网报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hrss.sz.gov.cn进行反映,来邮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十、其他事项
36.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
避的情形,从其规定。37.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仅适用于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