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一、所有涉及时间的格式均填写到月份,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0.09”。
二、“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三、“出生年月( 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四、“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族(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五、“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写某省某县(县级市),属市辖区的写某省某市(不写到区)。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六、“入党时间”栏,填写党派名称及加入该党派的时间。
七、“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八、“手机号码”填写本人常用、可联络到的手机号码,若无法联络上,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九、“婚姻状况”如实填写“未婚”“已婚”“离异”“再婚”等。
十、“照片”栏中要求近期蓝色背景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插入电子版。
十一、“最高学历学位”栏中填写取得的最高学历、学
位即可,无需填写所有取得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和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学历填写“本科”“研究生”,学位填写“XX学士”“XX硕士”“XX博士”,如“工学硕士”。十二、“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栏中填写干部编制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级,既有职务又有职级的,一并填写。
十三、“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起止时间填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休学、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参加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3个月以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临时离开工作单位半年以上如挂职锻炼等,应在相应时间段经历后注明。例:2013.09-2017.07 XX局XX科四级主任科员(其间:2015.09-2016.09在XX单位XX部门挂职锻炼)。
十四、“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区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十五、“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应包括并写齐干部本人个人以下信息:
(一)配偶;(二)子女;(三)父母;(四)配偶父母;(五)兄弟姐妹。
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若为同前妻(前夫)所生请注明,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父母为岳父、岳母、公公、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