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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年龄计算
岗位年龄条件为32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考生出生日期应在1990年9月28日及以后。
(二)党员身份和党龄计算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报考人员党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党龄3年以上”,指报名人员应在2020年9月28日以前转为正式党员。
(三)党建工作经历问题
1.党建工作界定。党建工作经历,主要指有过以下工作岗位经历:(1)在党委部门或群团组织的工作经历;(2)在各级基层党组织中担任党内职务或从事党务工作经历;(3)选派为各类党组织党建工作经历;(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驻村等工作经历。(5)其他与党建工作相关的经历。具体可咨询区委组织部组织二股0752-2386512。
2.党建工作经历计算起止日期。党建工作经历的起算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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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到有关单位从事党建工作之日,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3.党建工作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开具,具有发展党员审批的基层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基层党委调查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可参照招聘通告中的《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附件3)填写并盖章,原参加同类型镇(街道)党建指导员招聘的证明可继续使用。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等问题
1.学历、学位与全日制。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2.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通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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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概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关于报名程序
1.如何报名?为更好开展考生党建工作经历的资格查验,指导做好党建工作经历证明,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备注与原件相符,同时签署姓名和时间,以示负责。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通告、附件和本《报考指南》,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通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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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自负。现场报名中,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党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是否有影响报考的情形,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考生可在招聘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提前选择报考岗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个人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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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6.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1.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如何参加考试或体检。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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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3.笔试如何安排?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及时掌握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体检如何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复检有关问题。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招聘有关通告发布网址是什么?
2.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报名咨询电话:0752-7809306(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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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事业股),0752-2386512(惠城区委组织部组织二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招聘通告、附件;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或到报名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仅对通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