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在线笔试须知
提醒:请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中的每一条,线上笔试要求严格,请谨慎对待!另需注意,笔试模拟练习必须由本人完成,模拟练习的设备及考场环境须与正式考试时保持一致,切勿随意更换设备和环境。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需要准备的硬件设备
1.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响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可使用Windows或Mac系统的电脑)。
2.支持下载软件及上网的智能手机。
(二)考生需要准备的网络和软件环境
1.为确保笔试系统稳定,作答时电脑端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2.宽带网速建议在10M以上,并保持电脑和手机电量充足。
3.手机微信扫描“手机监控”二维码(电脑笔试系统界面)后,将手机放到可以录制自己作答环境的地方进行录像(手机放置位置:考生斜后方位45度、距离考生1.5米左右、高度1.5米-2米之间),保证摄像头可以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桌面。
具体步骤可参照:《线上考试操作流程》
(https://kdocs.cn/l/cobw3f8UDuPa
)。4.考试前请考生准备好备用考试设备及网络热点,以防考试中设备及网络故障影响考试。
(三)考前测试(模拟考试)
1.电脑登录笔试测试系统
考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给考生发送笔试通知,考生需将笔试通知内的电子准考证链接粘贴到电脑谷歌浏览器地址栏先进行模拟考试(模拟练习),考生通过电子准考证上的“模拟练习”按钮可以进行模拟考试、考试设备测试(如电子准考证上的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考务咨询电话)。测试过程中请确保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人物处于居中位置,如摄像区域未出现自己的画面,请检查浏览器“设置-隐私设置和安全性-摄像头”功能是否开启,如未开启,请考生勾选开启摄像头功能;如果仍未出现画面,请及时更换电脑设备。正式考试时,电脑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区域未显示考生上半身画面,则成绩无效。
2.手机微信扫描“手机监控”
考生用手机微信扫描电脑笔试系统界面的“手机监控”,进入手机监控界面,勾选“允许访问麦克风和摄像头”,将手机摆放至规定位置。
3.若考生没有参加模拟考试,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正式笔试
(一)正式考试前60分钟,考生打开短信或邮件里的
准考证链接,将准考证里的正式笔试链接粘贴到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身份证号登录正式考试,拍照进行个人身份核验,用手机微信扫描电脑笔试系统界面的二维码进入手机监控,电脑和手机核验通过后认真阅读《笔试须知及承诺》,等待正式考试开始。如登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咨询电话。此步骤可参照:《线上考试操作流程》(https://kdocs.cn/l/cobw3f8UDuPa
)。(二)考试过程中请将电脑和手机的摄像头、麦克风功能打开,提前测试好考试中需要的各项设备和功能是否正常。
(三)考生需提前1小时(即北京时间9:00)登录系统进行准备;正式考试开始时(即北京时间10:00)还未登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考试过程中允许考生提前交卷,时间为开考后30分钟、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试过程中退出考试系统均视为违纪,按取消成绩处理(请考生自行保证手机的电量,切勿中途关机,由关机导致无法监控的,则以违纪违规处理),第二视角手机监控摆放位置及要求:确保可以拍到考生上半身位置,第二视角手机摄像头请调整到考生斜后方约 45 度的位置,手机距离地面高度在1.5米-2米之间;确保能清楚地拍到作答环境<约半径 1.5 米范围>以及电脑桌面。
(四)考生须在独立、安静、封闭的环境进行在线笔试,不允许在网吧等公共环境作答。请确认在进入答题前关闭微信、QQ、MSN等带有弹窗功能的软件,以防被识别为作弊行为。
(五)桌面上只允许摆放考试所用设备、空白草稿纸和笔(考生除白纸和笔之外,严禁将各类资料及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否则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六)正式考试开始时,(即北京时间10:00)不能再进入考试;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交卷。所有考试结束后方可下线离场。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任何技术方面问题,请及时致电考务组。
(八)考试中网络中断或异常退出,可按照第一次登录的方式继续登录考试,按顺序点击下一题按钮回到刚才作答的题目,但考试总体时间不做延长,请考生确保网络、电力和设备的稳定。考生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如考前未成功进行模拟测试、未检测设备网络、未提前准备备用电脑、手机、保证设备电量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考试过程中,作弊考生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考试资格。
(十)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吸烟、嚼口香糖、吃东西等),不允许在考试过程中出声读题,考试全程监控画面中人数超过一人的,考生有左顾右盼、交头接耳、读题等疑似作弊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成绩无效处理。
(十一)不允许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或用其他方式遮挡面部。
(十二)对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如:考试中传播试题、组织或参加作弊等行为),导致试题泄露给相关单位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本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三)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处理。
三、成绩无效判定标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1.考生未在独立房间内作答,考试全程所处考试环境中超过1人的;
2.IP地址监控:监控考生登录的IP地址并显示登录地
区,后期核查发现IP登录地址数目超过1个的;
3.手机监控摆放位置不合格的(例如,不能清楚的拍到整体作答环境<距离作答座位约半径 1.5 米范围>以及电脑桌面的;只拍到某一角落的;只能拍到整个身体后背的;其他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仍不调整监控角度的);
4.缺少任何一项监控手段的;
5.考试过程中,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无故关闭或恶意关闭监控设备的;
6.考试过程中,提前交卷或未经允许强制退出考试系统
的;7.考试过程中,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考试系统或多屏登录考试系统的;
8.请确保在进入答题前关闭电脑上的微信、QQ等无关软件或其他浏览器,考试系统自动监控考生作答界面,若有切换行为,系统会进行抓取并立即进行弹窗提示,提示超过3次的,视为违纪;
9.未保持正脸面向屏幕、在光线黑暗处作答、遮挡面部、或不断低头、东张西望、左顾右盼的;
10.佩戴耳机的;
11.与他人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私藏夹带、传递纸条、拨打或接听电话的;
12.考试过程中读题的;
13.其他应当视为本场考试违纪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1.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协助他人作弊或被他人协助作弊的;
2.非考生本人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或更换作答人员,或后期核查发现信息不一致的;
3.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4.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5.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
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6.其他应当视为本场考试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1.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2.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3.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5.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6.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7.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8.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试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笔试作答数据无法正常提交,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六)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考试时间不做延长。
考务咨询电话:
022-58703000转分机85538
022-58703000转分机8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