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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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文件依据及提供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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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加分项 |
政策依据 |
加分条件 |
提供材料 |
1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3.任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
2 |
三支一扶计划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1.身份证; 2.服务期满证书。 |
3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1.身份证;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
4 |
村村大学生计划人员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
5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 |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3.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
6 |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 |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
1.身份证; 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县级就业部门盖章认定); 3.《劳动合同》。 |
7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不包括在校期间入伍),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入伍通知书; 4.退伍证。 |
8 |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 |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
1.身份证; 2.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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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 |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
1.身份证; 2.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一线医务人员现实表现鉴定表》)。 |
注:1.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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