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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24年江苏无锡市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300人公告
2023-10-09 09: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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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国内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2024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选调300名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满1学年,并且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录用名单公示之前,在锡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进入选调人才“蓄水池”的,可不受此条款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学习的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8、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一般岗位
 
  1、无锡市本级企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其中THE世界排名前100强高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生。
 
  2、市(县)区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博士研究生。
 
  3、注重引进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青年人才。
 
  (2)定向岗位
 
  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考生可登录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开选调专栏(https://www.wxxf.net.cn/gkxdzt/mhnw/home)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11月15日16:00。报名时,考生可填报一个意向性岗位和是否服从调剂(岗位分布表附后)。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一般岗位和定向岗位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5)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6)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提供银行流水。上传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须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照片上传,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2、适岗能力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适岗能力评价。一般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同分者一并进入复审。定向岗位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谈环节。
 
  3、资格复审和面谈。对进入复审人员进行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无纪律处分证明,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4、综合能力考评。一般岗位需参加综合能力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定向岗位无需参加综合能力考评。
 
  5、确定拟选调人选。一般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和面谈、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定向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和面谈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网站公布。
 
  6、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政审。
 
  7、公示录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选调人选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空额时,由选调办决定是否递补,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培养管理
 
  1、选调人才由无锡市委组织部和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填报的意向性岗位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与选调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后,由市、市(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不再续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现优秀的重点跟踪培养。
 
  2、选调人才可根据有关人才政策,申请享受租房、购房补贴,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享受政策。
 
  3、将选调人才培训工作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对新录用选调人才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的优秀选调人才参加中青班、青干班、选调生培训班等培训。将选调人才纳入“琢璞”计划培养锻炼,每年择优选派赴国家部委、战略高地、先进地区、市内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跟班学习或开展实践锻炼。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http://zzb.wuxi.gov.cn(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政策咨询:0510-81828431,0510-80560031(无锡学院岗位),0510-83276095(无锡城职院岗位),0510-81827693(市教育局岗位),0510-82026085(国企梁溪科技城岗位),0510-81825463(国企其他岗位),(00)86-510-81827489(海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0-12380-0。
 
  六、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The best is often the enemy of the good. 完美常是美好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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