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2015年第四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922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其中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和岗位。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392369 0825—5429228
附件:
1、《2015年第四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 |
|
|
|
|
|
|
|
|
|
|
2015年第四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岗位
代码 |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招聘范围 |
招聘对象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 他 |
635001 |
蓬溪县金融办 |
县政府办 |
全国 |
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人员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金融、财会类 |
|
635002 |
蓬溪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
蓬溪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
2 |
大专及以上 |
农业工程类 |
|
635003 |
蓬溪县园林管理所 |
县住建局 |
1 |
大专及以上 |
建筑或园林类 |
|
635004 |
蓬溪县武引局 |
县武引局 |
3 |
大专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类 |
|
635005 |
蓬溪县经信中心 |
县经信局 |
1 |
大专及以上 |
机械类 |
|
635006 |
蓬溪县武引局1个,新星乡村建所1个,宝梵镇村建所1个,新星乡畜牧兽防站1个,吉祥镇畜牧兽防站1个,天福镇就业和社保中心1个,任隆镇就业和社保中心1个,农兴乡宣传文化中心1个 |
县武引局、县畜牧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8 |
大专及以上 |
管理类 |
|
635007 |
新胜乡村建所1个,吉星乡村建所1个,下东乡畜牧兽防站1个,文井镇畜牧兽防站1个,罗戈乡就业和社保中心1个,新星乡就业和社保中心1个 |
县畜牧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6 |
大专及以上 |
法律类 |
|
635008 |
金龙乡宣传文化中心1个,鸣凤镇宣传文化中心1个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2 |
大专及以上 |
文化艺术类 |
|
635009 |
罗戈乡村建所1个,板桥乡村建所1个,高升乡村建所1个,荷叶乡村建所1个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4 |
大专及以上 |
工程类 |
|
635010 |
农兴乡村建所1个,金龙乡村建所1个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2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类 |
|
635011 |
新胜乡畜牧兽防站1个,明月镇畜牧兽防站1个,蓬南镇畜牧兽防站1个,群利镇畜牧兽防站1个 |
县畜牧局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畜牧兽医类 |
|
635012 |
回水乡就业和社保中心1个,高升乡就业和社保中心1个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2 |
大专及以上 |
经济类 |
|
635013 |
农兴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
农兴乡人民政府 |
1 |
大专及以上 |
文秘 |
|
635014 |
蓬溪县妇幼保健院1个,明月中心卫生院1个 |
县卫计局 |
2 |
大专及以上 |
会计学(财会方向) |
具备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2、《2015年第四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1: |
|
|
2015年第四季度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
招聘单位名称 |
性 质 |
主要职能 |
县金融办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
2.研究和分析我县金融形势,为县人民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研究拟定全县金融业的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蓬溪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调查本区域存在和潜在的金融风险,组织、协调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3.承担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国家驻蓬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保险、典当、证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协调、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4.负责组织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审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理财咨询中介等准金融机构设立的初审,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理财咨询中介等准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等工作。
5.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融资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
6.研究拟定全县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我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推荐和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拟定保证我县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设。
7.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驻蓬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和地方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秩序;负责对全县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的考核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主要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统筹协调、规划实施、计划编制、制定项目整合方案、招商引资、督促考核。负责牵头制定示范区建设相关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项目编制;负责制定示范区项目整合方案、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示范区督促检查和考核,按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优惠政策的兑现;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探索示范区建设运行机制。 |
县园林管理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一、
负责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
二、负责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
三、加强本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以及企业的资质审查;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和质量、技术监督;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