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川
省
卫
生
健
康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2
0
2
3
年
下
半
年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岗
位
和
条
件
要
求
一
览
表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药学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公共卫生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国民经济学专业
应用经济学专业(二级学科专业)、社会保障专业、统计学专业(二级学科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情报学专业、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工商管理(学)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仅限医学信息学方向)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本表各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均根据教育部和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二级学科(专业)”进行设置,仅限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表中“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者报考。“药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专业”分别仅指“药学”“公共卫生”“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的“药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专业”二级学科,不包含“药学”“公共卫生”“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其他二级学科专业。3.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