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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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度教师招聘考试 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 |
提交要求:1.报名材料除《报名表》上交原件外,其它材料上交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装订。 2.提交情形中的“必交”指必须提交,“按需”指按考生本人实际需要提交,其余材料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 提交。 3.考生对所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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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要求 |
1 |
报名表(附证件照,系统打印) |
必交 |
2 |
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 |
必交 |
3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学校或院校公章,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
必交,以国(境)外学历报考者除外。 |
4 |
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
已取得的必交 |
5 |
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
已取得的必交 |
6 |
成绩单(盖学校或院校公章) |
必交,以国(境)外学历报考者成绩单须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
7 |
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
按实际情况提交 |
8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必交 |
9 |
获奖或荣誉证书 |
按需 |
10 |
专业相近证明: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证明原件 |
按需 |
11 |
专业名称证明: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公告附件2)不完全一致,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
按需 |
12 |
专业培养方向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培养方向,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原件 |
按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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