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现场资格审核清单
(请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清单顺序叠放)
1.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原件(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家庭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证明;按户籍报名的考生提供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一寸近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
4.现在读学生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就业协议书(如有,则提供);
7.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8.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9.大学专业综合测评前50%成绩证明(按需提供);
10.已就业的2022、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