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3年邹城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 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