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3年荔湾区东沙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党建工作; 3.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群工作,需有1年以上党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 6、同等条件下,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在本街道、本社区居住生活的党员优先录用。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语言表达、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能力; 4.中共党员;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2.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东沙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