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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本目录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对专业的需求,参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专业的有关要求和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设置进行编制。
2. 表中的“专业类别”,是指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特点对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的归类,不是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类。气象部门各单位发布的招录计划中,所列专业类别需求,仅包含表中该类别所列的专业。
3. 表中的“包含专业”,是《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中与本部门主要岗位相匹配的专业,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包含的气象类专业。名称后加“*”的为研究生教育中专业学位的专业。因工作需要招录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的,应以批复的招录计划为准。
4. 专业名称后面括号中的文字为该专业的研究方向或该专业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等,符合该条件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方可按所列专业类别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