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要,决定赴杭州师范大学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初中15名、小学3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师范院校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三等奖2次(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研究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匹配(见附件1)。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