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2岗位招聘专业目录(参考)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法律、刑事司法、监狱学、律师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公安法制等专业。
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