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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一)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或打印)。
(二)本表第一至四项内容由应聘者如实填写,并在面试前提交如下相关佐证材料:
(1)随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历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历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历年的聘书等复印件、博士后需提供出站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复印件;
(3)近5年或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以及填写进申报表中的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其中,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发表情况需提供原文复印件及图书或情报部门出具的含中科院分区情况和影响因子的检索证明。
(三)学院(部)负责审核其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应聘者面试通过后,本表第五至六项由学院(部)填写,与相关佐证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并提交至人事处。
(五)本表内有关栏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