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专业指导目录。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审核。目录中或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若报考者与招考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考单位或招考主管部门审核时参考。本目录公布后,未被列入的专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可于次年添加。
本目录由招录(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哲学类: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
3.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捷克-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旅游日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应用意大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