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理解其内容,本人符合以下第( )项条件: 一、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2021、2022)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毕业生)。
本人承诺符合报考面向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岗位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字(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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