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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 名 须 知
1、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如何界定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9月21日前取得。系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4、同意报名应聘证明相关要求是什么?
在职人员应聘的,所提供的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材料,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出具并提供,并按照如下情况征得有用人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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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或单位同意:(1)地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2)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应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须经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3)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在职人员报名应聘的,须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同意;(4)私营企业在职人员报名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5、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名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6、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7、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具体请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随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中需要提供的纸质版免冠证件照须同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8、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本须知内容、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引才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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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按照“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格式填写,包括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等人员信息,务农、待业的工作单位及职务按照“***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务农(待业)”格式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且不能间断,并填写到至今。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其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0、报名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报名人员考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
11、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与岗位汇总表各咨询电话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37-521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