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参加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考试。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报考你校招聘岗位,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你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的个人身份为(工人、农民、村或社区干部、机关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实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他)。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加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担任我校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
证明人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党委或党总支)
注:1.校学生会干部证明人须为校团委负责人;2.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班级等学生干部,证明人须为院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