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为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就读于 (学校)的 专业。根据《2023年下半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的要求,本人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可提供相应合格成绩单),否则同意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同时,本人承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及资格复审提交的佐证材料均真实、有效,且本人不属于《2023年下半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第一条“报名条件”第5点中所列的不得报名对象。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