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宣恩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政策清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集聚人才,宣恩县出台了《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集聚“贡水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宣人才发〔2023〕1号),对2022年4月11日之后新引进到宣恩县事业单位工作(人才在2022年4月11日之前无宣恩工作经历,实习除外)的高学历人才,给予住房、生活保障等政策,具体政策标准如下:
一、住房保障政策
(一)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国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一本本科生(非专升本),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符合宣恩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2023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二)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一本本科生(非专升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员在县城规划区
内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连续3年免租入住人才公寓。二、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中国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全日制一本本科生(非专升本),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符合宣恩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2023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贴。
三、提高经济待遇
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可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经济待遇;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拥有学历学位))可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经济待遇。
四、医疗、教育人才津贴
引进的从事医疗、教育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除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生活补贴外,还可享受医疗、教育人才津贴,具体如下:
(一)医疗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可享受50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可享受20万元人才津贴。 (二)教育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可享受15万元人才津贴(本科为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毕业生)。
人才享受政策具体事宜以《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集聚“贡水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宣人才发〔2023〕1号)及《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贡水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宣人才办发〔2023〕4号)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