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铜川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报考岗位(区、县、社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区县岗位的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笔试加分政策按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要求执行,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符合条件1(需出具加分证明、当选证书或文件、合同等佐证材料)
符合条件2(需出具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3(需出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退伍证、能证明加分项目的佐证材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加分:
审核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经过公示,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审核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
2、连同本表一并提交有效身份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2份复印件分别附本表后。
3、加分申请表签名由本人手签(打印无效)。
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