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栏,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时间填写。填写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1.05”。
2、“籍贯”栏,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盐城”“江苏东台”。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3、“掌握何种外语及等级”栏,填写外语语种及等级,等级要填写规范化简称。
4、“计算机掌握程度”栏,填写计算机水平或等级,通过等级考试的,注明考试类型及等级,如“全国计算机二级”“江苏省三级考试偏软”“江苏省三级考试偏硬”等。
5、“简历”栏,从高中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
6、“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县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情况,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7、“其他须说明事项或要求”栏,填写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内容,表格格式不得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