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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二)》(普事聘公【2015】18号)及《关于印发<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舟普人社63号)的文件精神,普陀区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将于11月14—15日在舟山普陀进行。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初审后考生意向反馈情况确定考试岗位。待资格复审后正式确定考试对象。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确定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区纪委(区监察局)效能监察执法员、区发改局(统计局)经济分析员、区招商局招商人员、区经信科技局信息化管理员、区经信科技局海洋生物医药管理员、区住建局园林管理员岗位的,请于2015年11月13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昌正街169号4号楼西227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二、报考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区交运局交通管理员、区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工程员岗位的,请于2015年11月14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昌正街169号4号楼西212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复审所需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学生证》、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咨询电话:0580-3028990。
原标题:关于2015年普陀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