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一号文件 二十大报告 中国政府与政治 马哲 毛概 邓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 法理学与宪法 公文写作 应用文写作 公务员法 管理常识 行政法 经济 经济常识 经济法 科技生活 民法 人文历史 商法 社会公德 事业单位知识 宪法 刑法 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定义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选词填空 地形地势 高科技产业 工业 海洋资源 行政区划 河流湖泊 疆域 交通运输业 民族 农业 气候 人口 水资源 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 时事政治

:2023年11月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考2名编外人员公告
2023-11-29 17:42:53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 发布时间:2023-11-29
  • 截止日期:2023-12-05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咨询台主要承担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引导服务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专业

要求

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咨询服务岗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1983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不限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接受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审管办网站(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08453/index.html)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起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样式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报名资料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请将报名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841509108@qq.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5058。(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45)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二)资格初审

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户籍、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进入面谈环节。

(三)面谈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谈,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地点: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8225006。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表.doc

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byz.gov.cn/art/2023/11/28/art_1229137185_4336038.html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Medicines are not meant to live on. 药物可治病,不能当饭吃。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3年11月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