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年每月3000元薪酬补贴。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学校、专业)本科生,给予5年每月2000元薪酬补贴。
3.引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给予5年每月1500元薪酬补贴。
4.引进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5年每月3000元、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
5.引进市级学科带头人,给予5年每月3000元、每年5万元薪酬补贴。
6.对引进全日制博士、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5年、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对引进全日制硕士、市级学科带头人、双一流(学校、专业)本科生,给予5年、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对引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给予5年、每月400元租房补贴。
在响水县城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按购房总价50%,最高50万元补贴;博士按购房总价30%,最高30万元补贴;市级学科带头人按购房总价15%,最高15万元补贴;硕士、双一流(学校、专业)本科生按购房总价10%,最高10万元补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按购房总价5%,最高5万元补贴。 备注:
1.本科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
2.双一流(学校、专业)本科生指:世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所在学科为世界一流学科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