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仲恺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级职称
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考指南
一、关于资格条件
(一)学历、专业等问题
1.学历、专业。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
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4.“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概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工作经历问题。
1.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2.只能提供医院证明的,能否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
只有医院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医院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二、关于报名程序
1.如何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2.如何理解诚信报考?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和本《报考指南》,严格遵守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考生可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意愿和职业规划等提前安排好时间进行报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个人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5.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1.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如何参加考试或体检?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3.面试如何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4. 体检如何组织?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复检有关问题。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
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7.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报名咨询电话:0752-26099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附件;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或到报名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