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飞凤人才计划”卫生健康发展专项基金
管理办法要点选摘
一、人才引育对象
优秀紧缺卫生人才。主要指引进优秀紧缺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首次在区属公共卫生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才扶持政策
第五条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引进经主管部门公开招聘的优秀紧缺人才。
1.提供购房补贴。对从区外引进的具有医学博士/医学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购买新吴区60及以上平方米商品房且工作满2年后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房价低于补贴标准,以实际房价为准,购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2.提供租房补贴。对从区外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医学博士/医学硕士/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可申请最高2000元/人/月租房补贴,为期2年。
3.提供试用期薪酬补贴。对从区外引进的医学博士/医学硕士/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在试用期内给予最高5000元/人/月薪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