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性别:填写“男”“女”。
3.出生年月:“yyyy.mm.dd”格式,如“1990.01”。
4.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维”等。
5.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6.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广元”“四川苍溪”。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重庆市”。
7.入党时间:“yyyy.mm.dd”格式,如“1990.01”。
8.参加工作时间:“yyyy.mm.dd”格式,如“2010.09”。
9.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0.2寸证件照: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2寸证件照片。
11.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12.身份证号:填写18位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13.联系电话: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各1个。
1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任现职级时间:按照批复文件,填写现所在单位和担任的主要职务及时间。
15.身份类别:填写“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团机关参公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16.单位性质:填写“全额”“差额”。
17. 工作简历:填写本人的主要工作简历。
18.主要业绩:填写本人的主要业绩。
19.年度考核:填写本人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年度供选择,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供选择。
20.奖惩情况:填写受过的有关奖励和记功。奖励只填写近5年的;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2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亲属中现任或担任过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军队正师职以上)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在国外的,要求填写居住的国家(地区)、城市、所从事的工作或在读的学校专业等具体情况。已去世的,应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后加括号注明“已去世”。填写时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准确。已离婚的,应在最后一行“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XXXX年X月与前夫/前妻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