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
考生姓名: 报考岗位及代码:
报考人员类别:?2024年毕业生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
是否免笔试人员:?是(?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的2024届广东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人员) ?否
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提供)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提供)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含劳务派遣公司)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
其他须提供的证书或相关材料〔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如中共党员、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证明相近专业要求提供的,如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等;2024届广东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成绩单、在读证明(含翻译材料)等〕
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
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含教研员、研训员)岗位者提供〕
考生承诺:
1.本人自愿报考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岗位,并已清楚了解岗位资格条件,保证本人符合该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所有材料、证件真实、有效。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3.本人如属社会在职人员,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与原单位办妥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如因本人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或按要求时间报到,同意取消本人的聘用资格。
4.本人承诺不主动放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5.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愿意接受被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的处理。
报考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注:报考人员下载此表双面打印,填好姓名、报考岗位、人员类别等,本人签名,并自备好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于资格审查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附于此表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