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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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
证件或证明 |
备 注 |
本人身份证 |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 |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2024届毕业生应提供。要求经所在高校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非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如高校没有发放,应提供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
就业协议书 |
2024届毕业生应提供。要求份数完整、未经用人单位签章。就业协议书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如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应提供有关说明。 |
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非2024届毕业生均须提供。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书 |
非2024届毕业生按本公告正文要求下载相关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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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
部分岗位需要提供,按本公告附件1要求提供。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持有的,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需提供。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或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的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
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
按本公告正文要求。 |
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其它材料 |
后续另行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核通知。本表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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