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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报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下同)、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涪城区监察局0816-2240345
咨询电话: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十、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公告。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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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下半年涪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样本)
|
2015年下半年涪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等级 |
资 格 条
件 |
笔试开考比例 |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职称(资质) |
工作经历 |
其他 |
涪城区 |
涪城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职员 |
管理 |
1540101 |
1 |
九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园林、森林
工程; 研究生:林学 |
|
|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涪城区 |
涪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职员 |
管理 |
1540102 |
1 |
九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不限 |
|
|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涪城区 |
涪城区城郊广播电视中心站 |
职员 |
管理 |
1540103 |
2 |
九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法学
; 研究生:新闻学、
传播学、新闻与传播
|
|
|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涪城区 |
涪城区环境监测站 |
职员 |
管理 |
1540104 |
2 |
九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化工与制药类; 研究生:不限 |
|
|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职员 |
管理 |
1540105 |
1 |
九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 研究生:不限 |
|
|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涪城区 |
涪城区龙门镇农业服务中心 |
职员 |
管理 |
1540106 |
1 |
九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科;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 |
|
|
|
1:3 |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
附件2:
《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样本)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XXX(身份证号为: ),参加绵阳市涪城区2015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XXX单位XXX岗位(职位代码: ),已缴纳笔试考务费。本人于 年 月XXX大学XXX专业毕业, 年月 日招聘为 (基层服务项目类别),在 XXX(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未中断服务或放弃基层服务志愿者身份。年度考核情况为:XXX年XXX,……。获奖情况为 (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附后)。应享受政策性加分 分。
现承诺:本人未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加分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如以虚假材料骗取加分资格,即取消本人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特此承诺。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情况属实。(基层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2015年11月19 日
No man is the whole of himself;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