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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资源登记、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运维,拟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及操作规范,指导区县(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4楼,张老师,0574-8928486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4993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
本文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ope and courage are two bright diamonds in the crown of success. 希望和勇敢是成功之冕上两颗明亮的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