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
竞聘考评细则解读说明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1-4条:学校出具证明(履职、师德、工作量、年度考核),可以分开出具,也可以出具为一张证明。新调入教师不足1年的,由原任职学校出证明。
2.基本条件之5:提供近五学年(2018-2023)继续教育学时证书原件,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含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等,其中下载的单项证书均需学校审核人签字、学校验印),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必备5份,时间段为2019-2023年,每年一份。
3.基本条件之6:本条不需要提供材料,学校审核注意:查工资软件上“专业技术职务子集”,非2024年10月前退休教师,现岗位需是2019年3月31日前聘的方有资格申报晋级。
4.基本条件之7:提供近两年(四学期)校本研训、任职任课等材料时间段为: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度第一、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该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因事因病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必须提供病事假等证明,提供材料的时间以学期为单位向过去顺延。 二、优先申报人员条件
1.综合表彰含义: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党委或者政府表彰,人社局和另一部门联合表彰。
2.学术性荣誉称号: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拔尖人才、特级教师、政府特殊津贴、教学名师等。
3.优质课大赛:需是教体部门主办的层层选拔到上一级的课堂类大赛,不含录像课、一师一优课、信息化大赛课以及团体赛。教学基本功大赛需是教体部门主办的层层选拔到上一级的教学类基本功比赛。
三、学历资历考评项目
1.学历证书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学校盖章。在读本科、研究生视为本科、研究生学历,需提供在读相关证明。
2.教龄证明(学校依据工资软件“教护龄时间”出具任教年月,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每满一年计0.5分)。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现任专技职务首次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原件。低聘期间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不予计分。 4.男满55周岁(1969年3月31日前出生)、女满50周岁(1974年3月31日前出生)证明,以工资软件上出生年月为准,学校出具证明。
5.村小或教学点工作证明(两位体制内党员教师签字证明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党员教师所在学校盖章,缺项不予认可)。
6.现岗位以来“援疆”等经历证明需教体局人事科验印。
四、能力业绩考评项目
1-5项提供各类表彰、荣誉称号证书的复印件或文件复印件需教体局相应科室审核验印。
6-7项:班主任提供任职文件或任职任课表(能看出班主任任职情况);中层及以上等任职需提供任职文件,还需学校出具现仍在任职的证明或至XX年X月不再任职的证明。
8.教学成绩:考试成绩须是个人所任班级学科平均分成绩与全市同类型学校(城区、农村)平行班级任课教师成绩的比较,个人成绩与同类型学校年级平均成绩比较不予计分。申报人要在成绩表上要注明在农村或城区学校排名第几名、占农村或城区学校几分之几、计多少分,成绩表需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验印。城区、农村学校分开排名。成绩表上未分城区、农村学校的,以教师进城考试区分城区、农村学校,所有民办私立学校均视同城区学校。2019年下半年起,城西学校(西津初中)、津南小学、津北小学成绩算作城区学校成绩。
9.年度综合测评:按学年度提供本校教师综合排名统计表。仅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计分。此项材料要有学年度排名,只有分学期排名不予认可。
10.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须提供经教体局档案室验印的相应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仅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计分。
8-11项不同时计分,如提供多项,仅计专家考评最高分项。
12-15项材料提供获奖比赛结果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均需教体局相应科室审核验印。
16项暑期托管材料,审核人签名、学校验印。
五、教科研类考评项目(最高计30分)
除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论文必须提供期刊原件
外,其余证书、文件等材料均提供经教体局相应科室审核人签名,验印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