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本人承诺:
1.本人未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
2.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3.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无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6.本人未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事项;
7.本人未有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经历;
8.本人未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情况;
9.本人未有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经历;
10.本人无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本人未正在就职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法院工作;
12.本人非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3.本人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况;
14.本人报名所填信息及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
承诺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本人将承担被取消招聘录用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