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5年11月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考调2人公告
2015-11-27 13:34:2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阳区委组织部、江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阳区委编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数量

本次共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名:江阳区委党校考调1名,江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考调1名。

二、考调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机关、参公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

3.中共党员;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江阳区人员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江阳区外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本区县、本单位调出条件;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11月30日;

6.自考本科、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试用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方式、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江阳区政府党政大楼1107室区委党校办公室(区委党校职位);江阳区政府党政大楼401室江阳区委编办综合监督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位)。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1寸照片及复印件(1份);

②报名表电子文档和纸质件(1份),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人事主管权在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有获奖经历或公开发表文章的,提供获奖证书、1-2篇公开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赵懿0830-3123168(江阳区委党校职位);喻春莲 0830-3123620(江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上午;笔试地点及考试时段见准考证(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经考察无适合人选的,提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考调职位。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可在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江阳区委党校、江阳区委编办拟定选调人员名单,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江阳区委组织部举报或申诉。

举报或申诉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区委组织部0830-3123715。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泸州市江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考调报名表.doc

2015年11月26日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11月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