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页(共3页) 1. 如信息不够填写,可自行加页。 2. 如应聘人员不愿意接受背景调查,将无法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等,视作自动放弃应聘,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3. 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可正常收取邮件。因邮箱收取原因,导致未按要求应聘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经本人仔细阅读《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次)》(以下简称《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应聘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工作岗位,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 本人保证符合《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 3. 本人确定无《公告》所列不予受理的六种情形。 4. 如有违背承诺、违纪违规等行为,本人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招聘程序、解除聘用关系等。 5. 对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承诺人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