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现实表现、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奖惩、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盖章)
本人承诺:本人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无不良表现,品行端正。本次报名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报名资格。
本人亲笔抄写: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是否为: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说明:1、填表时内容真实,字迹清晰。2、需要加以说明本表未包含项目的,可填在备注栏内。3、“派出所意见”主要填写考生在所辖区内遵纪守法情况。4、单位意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历届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辖区居委员会填写,主要说明考生思想表现、工作学习及近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