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024年)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 米跑(分、秒)1000 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 15分。 5.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 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 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高。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4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 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1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时关节、伸臂时双时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 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1. 分组考核。 2.在100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数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阴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3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1.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 3.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原地跳高、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按照内地标准执行。 4.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