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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精神,经考核、民主测评、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田志锋、张馨云、陈烽同志为缙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0578-3312445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3127521
原标题:2015年缙云县拟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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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锋等三位同志基本情况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