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5年12月新绛县公开招聘119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二)
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卫生、农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新政发[2015]25号),面向社会公开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岗位 1、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9名。 2、差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12月14日—20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公布招聘方案,在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费100元。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有本专业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参照2015年山西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的,按规定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9号、20号文件精神,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6日 医院: 2015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中小学教师: 2015年12月23日——12月24日 其他岗位: 2015年12月25日——12月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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