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部分高校指南
一、部分高校
36所“双一流”高校(A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二、部分国(境)外高校:
截止公告发布之日,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具体详见宁波市人才申报系统(https://hrs.nbrc.com.cn/xxphb.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