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4年贵港市教育局赴外招聘重点领域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一)岗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是否要统一?
答:岗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必须统一。例:某岗位要求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则考生报名必须有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且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核验。
(二)考生如何进行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报考人员须先与资格审查单位取得联系,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及任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或课程复印件,直接送达、传真或在报名系统里面上传佐证材料给资格审查单位。
资格审查单位应核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和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两个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
例:某岗位要求的是音乐学,考生所学专业为音乐教育,考生应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并将所学专业音乐教育的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及任一学校的音乐学的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在招聘现场提供为佐证材料。
(三)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答:如考生的第二(双)学位、辅修专业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上查询认证并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一致,考生可以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报考。 (四)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未经认证的,视为无相应学历学位。
2025年毕业的,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毕业证或学位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报考人员可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报考。《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答: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七)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报考,需征得原委托培养单位或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八)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应届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