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是否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 (含校内聘用,不含劳务派遣人员)亲属关系情况诚信申报表 |
考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
序号 |
亲属关系类型 |
注解 |
学校教职工姓名及所在部门 |
备注 |
1 |
夫妻关系 |
夫妻是在存续中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称呼,又称为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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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系血亲关系 |
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缘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情况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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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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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所谓“三代以内”是从自身往上数,自己为第一代,到父母为第二代,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从自身往下数,自己为第一代,到子女为第二代,到孙、外孙为第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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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姻亲关系 |
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一类:为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二类: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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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申报的亲属关系情况真实,如发现未诚信申报的,接受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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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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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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